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齐鲁新闻>正文

淄博张店明年6月起禁行非法代步车

时间:2016-11-09 14:59:33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随着城区内“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燃油助力车”等代步车数量激增,抢占车道、乱停乱放等现象日渐突出。11月3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动员会上获悉,为规范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张店区将对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非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依法关停该区非法生产和改拼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依法取缔该区代步车非法销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载客、载货)代步车,限行及禁止代步车非法上路,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是对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依法严肃查处。自2017年6月1日起,在划定的禁行区域内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车通行。

  同时,对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代步车生产企业、作坊进行综合治理。对无资质的非法生产、改拼装企业、作坊,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对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依法查封。对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代步车产品的网点进行综合治理。对无证照、超范围销售不合格代步车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点,一律依法取缔;对假冒伪劣产品,一律依法没收。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行动分摸排宣传、集中治理两个阶段。摸排宣传阶段自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由张店区各镇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经信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参与,全面摸清本辖区内代步车生产、改拼装、销售、使用、营运等各环节具体情况。

  集中治理阶段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面清理代步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交警部门划定代步车禁行区域(主要是城区道路),并制定发布禁行通告,设立禁行标志,禁行区外的代步车严禁驶入禁行区域内的道路。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采用行政手段,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相关部门对在禁行区内行驶的代步车将依法处罚,对非法营运的代步车依法进行处罚并一律依法扣留车辆。(王珊珊)


责编:文化中国网 刘铭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