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非遗>正文

文化部非遗司负责人就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答记者问

时间:2016-02-26 22:00:50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学员在一针一线创作绣品

浙江瓷器班学员拉坯练习

蜀绣班学员们绘制纹样

原福州脱胎漆器厂技师

学员相互切磋 文化部非遗司供图


  1.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怎样的成就?

  答:自2001年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瞩目成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称《非遗法》),完成了全国非遗资源普查,建立了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形成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等符合中国国情和非遗特点的多种保护方式,出版了大量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各界参与热情日益提高,宣传展示氛围日渐浓厚。

  目前,我国有38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非遗名录项目,137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04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294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保护经费42亿元。文化部陆续对318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了抢救性记录工作,命名了100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中国民间艺术传承人口述史》等一系列理论著作和抢救记录成果相继出版。

  文化部将以“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为指导,以人的培养为核心,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积极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努力扩大传承人群队伍,推动非遗事业可持续发展。

  2. 为什么要开展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列举确保非遗生命力的多种保护措施时,专门强调了“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传承。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遗传承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贯彻《非遗法》,履行《公约》的重要措施。在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非遗的自发性传承面临的困难增多,现有传承人队伍高龄化现象突出,传承断层现象愈发严重,单纯口传心授的师徒传承或家族传承已经不能适应现有年轻群体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不能适应现在的家庭人口结构。

  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就是着眼于完善传承链条、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的一个新举措。我们以非遗中覆盖面最广、最能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类项目为切入点,委托高校等相关单位组织研修、研习和培训,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中国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及衍生品开发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传统工艺振兴。

  3. 开展研培计划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第一,“活态传承”的理念。《公约》中明确提出,缔约国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只有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才是真正的保护措施。维护和促进非遗的生命力,是我们研究制定非遗保护政策措施的基本立足点。

  第二,“走进生活”的理念。早年民族企业家杜重远曾痛心地评论过20世纪初的景德镇陶瓷:“社会所需要的瓷器不会制,而出的皆是陈旧样式,不知改良,以致不受社会欢迎。因此,国瓷渐被洋瓷打倒,尤以东洋瓷畅销各省”。非遗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非遗要在日常生活中振兴,在社区居民的需求中振兴。我们不能人为地将非遗与现实生活割裂开来,甚至封闭起来。

  第三,“以人为本”的理念。《公约》中反复强调,保护非遗的目的是为遗产持有的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满足各社区、群体及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我们的非遗保护要顺应人民大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要充分发挥非遗在带动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张丽平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